目前中國的互聯網使用價格占收入水平的10%,這一比例是發達國家的10倍。
資費過高導致“數字鴻溝”
報告指出,盡管中國擁有世界第二大互聯網和寬帶市場,但目前中國互聯網使用價格占收入水平的比重仍然偏高。發達國家互聯網使用價格不到其收入水平的1%,而中國的比例超過10%,是發達國家的10倍,也高于東亞及太平洋地區約8%的平均水平。而且,中國的總體電話(固話和手機)普及率只有50%,不僅低于巴西、俄羅斯以及多個亞洲國家,更是與發達國家超過130%的水平相去甚遠。對此,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政策與規劃委員會副主任高新民表示,中國的互聯網使用資費的確存下降空間,而價格下降的關鍵是市場的充分競爭,但他沒有透露下降的空間有多大。
報告提到,中國的農民與低收入群體正遭遇“數字鴻溝”,這可能加劇其收入和機會的不平等狀況。為解決這一問題,報告建議中國政府可以對本國的計算機制造商給予優惠政策,鼓勵開發低價電腦。該報告作者、世行高級經濟學家強禎蔚表示,盡管中國國內有很多電腦廠家正在制造低價電腦,但價格依然偏高,“100美元/臺的價錢才是合適的。這些電腦只需要簡單的功能,便于操作即可!
世行全球信息通訊技術局局長穆森·卡里爾則提出了另一種解決“數字鴻溝”的方案——建立普遍服務基金,即對電信運營商收取一定比例的資金,給弱勢群體以補貼。穆森·卡里爾透露,這種方案已經被一些國家采用。
依賴過大形成“技術陷阱”
報告同時披露,中國的信息化建設對國外技術依賴過大,面臨“技術陷阱”。所謂“技術陷阱”,是指中國缺乏自有先進技術,不得不以高價從國外引進;而在努力制定國有標準的道路上,卻面臨著別的國家不接受中國標準,導致中國標準走上孤立的危險。報告還首次披露:因英特爾反對中國制定的WAPI標準,拒絕生產此種標準下筆記本電腦所必需的無線迅馳芯片,導致這一標準目前被無限期擱置。
“中國缺乏一個影響全球的標準來提升中國的聲譽。”強禎蔚表示,“中國還沒有在國際標準領域產生較大的影響力?刂萍夹g標準可以決定一國產業的興衰!睆姷澪当硎,她建議中國利用自己巨大的市場優勢,吸引全球最先進的技術到中國來,并在合作中分享對技術的擁有權。
此外,報告還提到,在國際上,中國居民擁有的專利數量也明顯偏低。2004年,美國商標辦公室批準中國居民專利申請1700項,而韓國居民的申請為3554項,日本居民的申請則高達20173項。
信息化法規不夠健全
報告指出,涉及信息化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制度建設正在束縛中國信息化建設。為了促進信息化發展,中國需要在以下領域進行法律法規改革:電信、網絡安全、互聯網內容監管、數據保護和隱私保護、政府信息公開、打擊網絡犯罪等。
針對報告提出的問題,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政策與規劃委員會副主任高新民在現場回答記者提問時透露,我國的《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在制定之中。“一直以來,醫院、銀行等機構掌握大量的個人信息,這在某種程度上威脅到每個人的利益”,高新民表示,《個人信息保護法》出臺后,個人的手機號碼、家庭住址、醫藥檔案、職業情況等信息都將被劃為受保護范圍。屆時,解決諸如莫名收到各種促銷短信等問題將有法可依。
信息化人才仍然短缺
報告顯示,2006年,我國信息產業從業人員占勞動力總數不到1%,而美國就業人口中有一半在信息技術公司或信息密集型企業工作。報告指出,中國大學和研究機構在未來5年中,每年只能培養4萬名信息技術或相關專業的畢業生,而十一五期間,規劃需要的此類人才總數要多得多,供需差距巨大。
此外,人才外流還會加劇信息化人才短缺問題。從改革開放到2002年底,中國累計向外國輸送58萬名留學生,但只有15萬人回國,這一比例低于發展中國家35%的平均水平。
對此,世行建議,中國應將信息化納入正規教育和培訓體系,加強大學與企業的合作。事實上,中國的聯想、方正等企業正是從大學和研究機構中走出來發展壯大的,目前,中國的大學創新成果很少實現產業化。企業與大學的合作,不僅能令大學得到資金支持,而且有機會調整其研究方向,以適應實際應用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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